第十二条

有效

土地房屋登记应当由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不需要申请的,登记机构可以依职权办理登记。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