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区(县)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要做好管辖范围内城市绿地、树木花草的养护管理工作,适时松土、浇水、施肥、修剪,去除死树、枯枝。对遭受意外伤害的树木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和责任。要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各种树木、花卉和种子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调入、调出本市。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