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