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