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生态治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加强河道治理与修复,鼓励采用技术措施开展生态治理,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功能,促进水生态修复,提升水环境承载力。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