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室内吸烟室。

鼓励依据前款规定设置室内吸烟室的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自行关闭吸烟室,全面禁止吸烟。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