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劝阻和制止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市营商便民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有关控制吸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并按照权限转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