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