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结合自身特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竞赛、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社会科学知识。

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加强与当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联系,以及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