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十九条有效企业应当结合各自文化建设的实际,将社会科学知识作为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以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绿色低碳和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