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患鼠疫、霍乱、炭疽死亡的,由治疗病人的医疗机构会同当地卫生检疫机构消毒处理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就地就近火化,严禁外运或者土葬。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遗体消毒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严禁外运。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