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南北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南北山绿化规划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休闲游览安全管理,逐步完善服务设施。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