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第十九条有效南北山绿化造林及管护的劳务费、苗木税率、绿化灌溉水电费,按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