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技术创新第二十六条有效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科学技术攻关、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支持香港、澳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接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创新项目,建立财政科技资金跨港澳使用机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