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科学技术攻关、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支持香港、澳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接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创新项目,建立财政科技资金跨港澳使用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