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利用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等单位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鼓励推广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