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网络,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设施的技术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的自动化控制。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