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能与环保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