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能与环保第三十三条有效建设和维护城市照明设施,应当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