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能与环保第三十二条有效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实现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的科学合理开关灯和亮度控制。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