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实现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的科学合理开关灯和亮度控制。

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