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能与环保第三十一条有效支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及时淘汰高耗低效的照明产品,开展绿色节能环保智慧照明活动。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