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编制杂粮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发展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杂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确定重大工程和产业发展项目,明确区域内杂粮产业目标任务。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