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推进杂粮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推进杂粮市场和出口平台建设。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