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乡村容貌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实施维护本区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开展自律管理,规范垃圾收集、清运、污水排放、清雪除冰、道路的清扫和保洁等行为,推进实施新能源建设。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