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的不文明行为,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