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矿山企业应当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