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十九条有效《供热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申请或者年检《供热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二)具备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和委托管理手续;(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四)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等不良供热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