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供热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申请或者年检《供热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备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和委托管理手续;

(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等不良供热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