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无公害蔬菜销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无公害蔬菜的销售应当凭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包装的无公害蔬菜应当在包装上标明品名、产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级等标识内容。对经营者拒绝接受检测或经检测达不到无公害标准的蔬菜不得上市销售。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