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或者经过特定数据提供者明确授权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

数据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