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第三章 开发应用第二十六条有效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或者经过特定数据提供者明确授权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数据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