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和个人从事大数据技术研发,开发软硬件产品,利用大数据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