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六条有效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分类管理。居民用水户实行定额管理。非居民用水户坚持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用水户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确需改变用水性质的用水户应当经过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