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因水资源紧缺无法满足正常供水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用水较大的用水户发出限制用水指令。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