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十条有效计划用水户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当重新提出用水计划,并经原下达计划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