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