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公开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村(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用于定向招聘。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