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犬只救助站统一饲养救助犬只,按照"一犬一档"的原则,对犬只拍照并且登记犬只的毛色、种类、有无疾病等信息。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