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犬只经营、救助和认养第三十四条有效犬只救助站统一饲养救助犬只,按照"一犬一档"的原则,对犬只拍照并且登记犬只的毛色、种类、有无疾病等信息。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