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