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支持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和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创作中医药科普作品、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弘扬中医药文化。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