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支持中医和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