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和顺古镇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和顺古镇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