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第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制定集中划转审批事项基本目录,适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基本目录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也可以结合实际,划转基本目录以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