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第七条有效集中审批部门应当与监督管理部门签订行政审批监管衔接备忘录,确定集中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职责边界划分未明确的,由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实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