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公示、接收、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实现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在部门间的精准推送、高效互认。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