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