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和数据共享。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