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一条有效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或者城市展示馆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