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动转口贸易发展,促进区内各类口岸与物流、贸易联动发展,完善国际中转集拼和国际转口贸易枢纽功能,推进国际集拼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货主、多货物、多国别的国内外混合拼箱业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