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综合交通枢纽与"一带一路"建设第三十九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培育国际多式联运承运人,支持物流企业拓展国际货运航线,推动快递企业建设国际航空快递枢纽,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运营中心,建设多式联运国际性物流中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