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农用地流转的名义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利用流转的农用地建设或者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