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房地产交易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