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房地产交易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